巢湖市氣象局關于做好2021年防雷安全工作的公告
1.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的原則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切實加強對本行業領域的防雷安全監管。
2.各單位要落實防雷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對雷電災害的防御,尤其是油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煙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場所及旅游景點、礦區、大型商業綜合體等。要完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雷電災害應急預案,提高雷電災害防范意識和應急能力。要做好雷電防護裝置日常維護,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機構進行定期安全性能檢測(不同類型建筑物的檢測周期分別為半年或一年),對不符合相關標準規范的雷電防護裝置,及時進行整改并復檢。同時,積極配合氣象主管機構和相關監管部門開展防雷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3.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機構必須依法取得省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頒發的防雷檢測資質,嚴格按照標準規范開展檢測活動;必須使用全省統一的檢測報告格式,對出具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報告負責,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及后果,并主動接受屬地氣象主管機構的監管。嚴禁偽造、出租、掛靠檢測資質、無資質或者超資質檢測行為,嚴禁轉包、違法分包檢測項目等。
4.發生雷電災害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報告當地氣象主管機構。
5.雷電多發季節,各單位和個人可通過撥打“96121”聲訊電話、關注“巢湖氣象”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及時了解天氣資訊。如有防雷安全管理、防雷檢測技術方面的疑問,或舉報防雷安全違法行為,請致電當地氣象主管機構。(聯系電話:0551—82312836,0551—82312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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